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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险保障范围具体如下: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疾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必须是客观发生的事实,而不是臆想的或推测的。 (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客观事实必须发生在保险期限之内。 2.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1)被保险人死亡或残疾 死亡即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在法律上发生效力的死亡包括两种情况,一是生理死亡,即已被证实的死亡;二是宣告死亡,即按照法律程序推定的死亡。 残疾包括两种情况:一是人体组织的永处性残缺(或称缺损);二是人体器官正常机能的永久丧失。 (2)被保险人的死亡或残疾发生在责任期限之内 责任期限是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特有的概念,指自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期限(如90天、180天、一年等)。 宣告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在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订有失踪条款或在保险单上签注关于失踪的特别约定,规定被保险人确因意外伤害事故下落不明超过一定期限(如三个月、六个月等)时,视同被保险人死亡,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但如果被保险人以后生还,受领保险金的人应把保险金返还给保险人。 责任期限对于意外伤害造成的残疾实际上是确定残疾程度的期限。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直接原因或近因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疾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疾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疾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不只是养老保险帐户专用的,卡内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帐户。一般有工作单位的参保五险,个人自缴的只参保养老保险帐户、医疗保险。社保卡是查询缴纳社保的查询凭证,自己参保缴纳了哪些险种,去参保地打印缴费清单、登入当地社保局网站都可以查询的到。
1、一般意外伤害:保障范围全面,包括意外残疾、烧烫伤、身故责任;针对意外伤害的不同伤害程度给予相应保障 2、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包含一般意外伤害保险金):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双倍给付;交通工具范围广:飞机、火车、地铁、轻轨、轮船、公共汽车、出租车、单位公务、商务用车、私家车等。 3、意外伤害医疗:对180天内的合理医疗费用扣除50元免陪额按80%给付;保单到期治疗尚未结束的,仍然继续享受最长可达180天的医疗保障,充分维护客户的权益。 4、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期间内累计给付天数为180;保单到期尚未出院的,仍可享有最多30天的住院津贴,尽可能地减轻客户的经济负担。 二、购买方法 1、消费者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要求保险公司向投保人、被保人出示或递交意外保险合同条款,出具该综合意外保险的保险条款,并要求保险公司就其关于意外事故的概念、定义及其所有的免责条款等,向投保人进行说明,否则,被告免责之说辞不发生法律效力。 2、由于综合意外险合同条款相对比较简单,保险利益也简洁明了,保费较为低廉,因此在购买时的流程并不复杂。随着互联网发展越来越快,网络销售渠道也非常受年轻人饿欢迎。近年来,第三方的保险网站上就有很多短期的、功能单一的意外险,保障内容简单、保费低廉、条款清晰的旅游意外险、人身意外险、航空意外险等,大家可以通过这些自助平台去购买,但网上购买保险还需谨慎。 3、如不幸发生意外事故,投保人需注意保留相关由警察局、医院等合法机构出具的权威凭证并保留存根,为日后可能的诉讼纠纷提供证据,增加胜诉的砝码。如果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并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投保人可以借助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出具详细说明和证据,为自己谋取正当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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