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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户籍管理的事,只要四川你爸的户籍管理部门同意接收,事先联系好,那边出了证明,你再到台州你的户口所在处(通常是派出所户籍科)办迁出手续。一...
根据我国《户籍登记条例》的规定,市民转移,到达转移地时,城市在3天以内,农村在10天以内,本人或户籍主持转移证明书向户籍登记机关申报转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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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三)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因结婚、离婚等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所以只要在原户籍地的村委会或居委会开接收证明再到派出所去办理就可以了。
(一)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二)办理迁入手续。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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