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不需要。应当在申报期申报缴纳。广告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广告服务收取费用,通过税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只预缴相应增值税,文化事业建设费应当在申...
根据财税字2016第36号文件:……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广告费。是文化事业建设费,不是文化事业建设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及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税[2016]25号)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广告服务接受方为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扣缴义务人。三、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缴纳义务人减除价款的,应当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合法有效凭证,否则,不得减除。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文化事业建设费征收管理。的通知》财综〔2013〕88号文件规定,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缴纳义务人)应按照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计费销售额和3%的费率计算应缴费额,计算公式如下:应缴费额=计费销售额×3%
文化事业建设费是地方性收费,是针对广告业和娱乐业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人已浏览
441人已浏览
49人已浏览
2,4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