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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人:xx市规划管理局 住所地:xx市xx路125号 法定代表人:黄xx,职务:局长 被答复人:李xx,男,住xx市xx区xxx9号,身份证号:xxxxxxxxxxxxxxx 为被答复人不服答复人南规监决字(2006)18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之处罚,现答复如下: 一、被答复人违反规划工程许可建私房的违法事实清楚 被答复人在2005年12月未经规划工程许可,擅自在本市xx区xx巷9号改建一栋四层私房,建筑面积为89.45平方米,该事实有现场勘察及调查笔录、照片等证据证实。被答复人对其违反规划工程许可的行为也承认在卷。 二、答复人的处罚行为程序合法 答复人在对被答复人的处罚过程中,依法进行了立案、勘察、 调查询问、拍照、处罚告知并送达,接受并审核异议申辩,最后经审批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处罚遵循法律的规定进行。 三、对被答复人的处罚得当 被处罚人在接到规划检查通知后,仍继续其违法建设,且该建房已建至四层,无法在拆除时仍保留地上第一层以罚款补办手续的处理方式。因此,对未经规划工程许可的全部建筑拆除后,被答复人仍可依法定程序申请规划许可,在其申请符合规划要求和条件的前提下,另对其申请进行审查办理。 基于以上答复,被答复人的违法行为确实,其提出异议的理由均于法无据,答复人的处罚程序合法。因此,请求复议机关依法维持xxxxx字(2006)18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呈 xx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xx市规划管理局 xxx年xx月xx日
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 身份证(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工作单位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 住所(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委托代理人:(姓名)电话 被申请人:(名称) 行政复议请求: 。 事实和理由:此致 (行政复议机关名称) 附件:1.申请书副本份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议件 3.其他有关材料份 4.授权委托书(有委托代理人的)
()煤复答〔〕号 : 不服你单位做出的 , 已向本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已于年月日依法受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将行政复议申请书(或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你单位,请你单位收到之日起十日内,向本机关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逾期不作出书面答复,不提交当初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撤销你单位 。 特此通知 附:行政复议申请书(或申请笔录)(复印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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