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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计算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
房产税1、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二、房产税税率:(1)从价计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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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的税额计算征收。土地占用面积的组织测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每平方米土地使用税年税额如下:(1)大城市1、5元至30元;(2)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3)小城市0.9元至18元;(4)县城、建制镇、工矿区0.6元至12元。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增值税按照《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七条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不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税率为3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的项目金额为100%税率为4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的项目金额为200%税率为50%。增值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税率为6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应缴税款为房地产转让项目增值额和适用税率的乘积。而房地产转让项目增值额为项目收入总额与项目扣除金额的差额,因此房地产转让销售收入金额的确定,直接影响着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纳税人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即转让房地产的总价、额外费用和其他经济利益。需要注意的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代表有关部门、单位和企业收取的各种资金、费用和附加费用,纳入开发产品价格或企业开具发票的,应当按照规定确认为销售收入;未纳入开发产品价格并由企业以外的其他收款部门和单位开具发票的,可以作为代收代缴款项进行管理,会计一般通过其他应付款进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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