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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依法转让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附着物导致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必须...
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也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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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未变更登记是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为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也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土地确认后可以更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其他权利的确认和确定。也就是说,土地确认后,土地使用权属于谁,得到国家认可,外力不能随意改变。目前,许多地区已经完成了农村土地的确认,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村民想改变他们的名字。可以肯定的是,农村土地确认后,如果土地面积发生变化,或者土地承包人的户主和代表发生变化,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只要我们农民的家人无异议。换句话说,农村土地确认后,土地所有者可以变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以下简称《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规定:“房地产转让或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一款规定:“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手续,经审查核实后,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时,须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所有权转移或房屋现状变更登记手续。”第九条第一款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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