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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丢失,可以到持有该合同的一方复印,并由对方签订盖章证明。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农业、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分别依照国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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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土地承包证遗失后你必须在当地报纸进行刊登声明或用其他可以证明你已进行了挂失的方式。 2、发包方应当按照土地承包法的规定与你签订承包合同,如果没有合同的副本,在你们村委会是否还能查到县政府颁发的承包证,在那里也应当可以查到证的副本,这都可以证明你们承包关系的存在。 法条: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2)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3)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4)承包土地的用途; (5)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6)违约责任。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除按规定收取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 3、凭挂失声明和承包合同或发证的登记及副本,你完全可以换发新的土地承包证明的。 土地承包证遗失后,是可以补办的,农户可以按照办理流程、提交的材料、办理时间和时限办理。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土地承包申请书 XXX村民委员会 根据《土地管理法》及《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有关规定,申请人XXX申请取得土地、荒山(林地)的承包经营权,土地位于XXX村民委员会(组)所有的,东至:南至:西至:北至:承包使用期XX年不变,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终止。 申请人对所承包的土地有独立的经营管理权、转让转卖权和继承权。在产权变更时,须通过甲方办理相应变更手续。 申请人XXX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权利内容由合同约定。分为主体和客体两种。 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 第十七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严重污损、毁坏、遗失的,承包方应向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换发、补发。 经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审核后,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换发、补发手续。 第十八条 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手续,应以农村土地经营权证登记簿记载的内容为准。 第十九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换发、补发,应当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为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遗失依照上述规定申请补发,并依照第十九条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注明“换发”、“补发”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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