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起诉人身名誉权的途径是携带起诉书、证据材料、身份证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名誉是指人们对公民或法人道德、才能、声望、信誉和形象的综合评价...
起诉人身名誉权的途径是当事人携带起诉书、证据材料、身份证等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写起诉书有困难,可以口头起诉,人民法院应当记入笔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侮辱行为侮辱,是指故意以暴力、语言、文字、漫画等方式贬低他人人格、毁损他人名誉的行为。侮辱的表现形式有:(1)以口头语言或动作(非暴力)侮辱他人。(2)以暴力的方式侮辱他人。(3)以书面语言的形式侮辱他人。2、诽谤行为诽谤,是指行为人故意或过失地散布虚假事实,贬损他人名誉的行为。所谓“故意”,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明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构的,不存在的,但因可以达到贬损他人名誉而仍然散布的行为;所谓“过失”,是指散布虚假事实的行为人不知所散布的事实是虚假的,但因可以达到攻击目的而贬损他人名誉或因好奇而散布、传播的行为。如果行为人散布的事实不是虚假的,散布这些事实涉及隐私,其目的是为了贬损其名誉的,亦可因泄漏个人隐私贬损他人名誉而承担侵权责任。诽谤的表现形式有:(1)语言诽谤。如通过口头语言将捏造的事实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2)文字、漫画诽谤。如通过撰写文章或绘制漫画,捏造事实并加以散布,致他人的名誉受损。3、新闻报道严重失实新闻报道失实,是指新闻报道与事实真相不符的情形。如果新闻报道严重失实,致他人名誉受损,则应视为侵害他人名誉权。但考虑到新闻的时效性,新闻报道存在一些差错也在所难免,故新闻报道中出现一般性的失实,可不作侵害名誉权处理。只有在新闻报道中严重失实并致他人名誉受损时,才视为侵害名誉权的行为。4、评论严重不当评论严重不当,是指对某人或某事的评论与实际情况明显不符的情形。评论严重不当,且致他人名誉受损时,应认定为侵害名誉权。但基于言论自由的理念,对评论予以苛责也不合适。因此,如果评论仅仅是用语不当或遣词造句不确切,且无故意或过失侮辱他人人格的内容和用语时,不能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在信息网络高速发展的时候,侵害名誉权的案件越来越多,那么当公民的名誉权被侵害后,可以要求侵害人立即停止侵害,并且澄清事实,说明自己侵害他人名誉的事实,还被侵害人一个清白,另外,还需要向被侵害人道歉,如果给被侵害人造成了精神伤害的,还可以要求被侵害人赔偿精神损失费,侵害人拒绝赔偿,拒绝赔礼道歉的,被侵害人可以到法院去起诉,要求侵害人承担起自己的责任,如果侵害人还给被侵害人造成了严重的后果的,触犯到了刑罚的话,那么可能要追究侵害人的刑事责任。 公民在自己的名誉权收到侵害之后,首先可以自己找到侵害人要求停止侵害,或者可以找律师请律师发出一个律师函要求侵害人停止侵害,如果侵害人还不停止,或者不愿意消除已经对被侵害人造成的伤害的,又不赔礼道歉,那么被侵害人就可以到法院起诉侵害人侵犯自己的名誉权,请求法院支持自己的诉讼请求。并不是所有的名誉权案件法院都会受理,名誉权只有在真正的受到侵害的时候法院才会受理。 比说张三向检察院检举某官员贪污受贿,经过检察院的调查某官员确实贪污受贿,这时某官员的名誉在当地就受到了影响,那么此时如果某官员去起诉张三侵害了自己的名誉权,法院是不会受理的,但如果张三就是为了损害某官员的名誉给某官员抹黑跑到检察院去诽谤某官员贪污受贿,这个时候某官员去法院起诉张三,法院是会受理的。 侵犯名誉权的案件要求侵害人的侵害行为与被侵害人的名誉受损有因果关系,但是在实务中我们并没有对名誉权受到严重损害有一个标准,大多数都是通过法官根据客观情况与价值判断来自由裁量。
诉讼途径起诉离婚有两种,其一是民政部门的协议离婚,其二是通过诉讼而离婚。协议离婚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说: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那么就必然会造成离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协商也可能会造成双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几近崩溃。有的虽然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离婚。这样一来,婚仍然是离不成。因此离婚的期限恐怕就无底线了。如果有一方故意回避离婚,另一方也就只有选择起诉离婚。 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无论有没有证据,只要一方坚持起诉离婚,法院最终都会准予离婚的。即使找不着对方,法院也可以通过被告缺席程序判决离婚。 苏义飞律师解答:离婚案件一般在3个月内审结。【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1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98人已浏览
11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