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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油费和过路费不属于赔偿项目。 2、法律规定以下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2)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3)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4)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以下就是对鉴定费是否属于诉讼费这个问题的回答鉴定费用属于诉讼费用之一,它首先由负有举证义务 方预交,最后由败诉方负担。具体理由如下: 一、鉴定费用肯定属于诉讼费用之一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的“第 二章诉讼费用交纳范围”把属于诉讼费用范畴的内容,一一作出了明确的 列举式的规定。同时,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还把诉讼费用分成二类:一类 是当事人应当直接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即第六条所规定的“案件 受理费” 、 “申请费”和“证人等人员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 和误工补贴” ;另一类是当事人不直接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如第十 二条所规定的“因鉴定等发生的费用” 。既然“鉴定费用”列在《诉讼费用 交纳办法》中,尤其是把“鉴定费用”规定在“第二章诉讼费用交纳范围” 中,那么“鉴定费用”肯定属于诉讼费用之一
知识产权诉讼是指在人民法院进行的,涉及知识产权的各种诉讼的总称,包括知识产权民事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诉讼和知识产权刑事诉讼。从这一角度讲,知识产权诉讼不是一类单独的诉讼类型,其本质仍是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及刑事诉讼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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