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那视为未进行分割,随时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那视为未进行分割,随时可以主张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婚前购买的房地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赔偿;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只确定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的解释(一)》第三十一条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得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如果房产证登记人和配偶一起做了授权委托书公证,而且提供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材料。那么委托书代理人可以不经过房主办理过户住房手续。《房屋登记办法》规定:第十三条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第十五条申请房屋登记的,申请人应当使用中文名称或者姓名。申请人提交的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境外申请人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公证或者认证。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一)买卖;(二)互换;(三)赠与;(四)继承、受遗赠;(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六)以房屋出资入股;(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三条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您在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时候不能影响被告的正常生活,如果被告处理两套房产,还有其他房子可以居住,您就可以要求法院强制执行这两套房子,如果被告借款是为了他们夫妻共同生活,这就属于他们夫妻共同债务,您也可以要求他妻子偿还,如果能够执行的财产执行以后还不足以偿还,您就可以在以后查出了对方可供执行的财产后再申请法院强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41人已浏览
206人已浏览
217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