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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减刑: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无期徒刑应如何减刑?减刑是刑罚执行过程中对犯人的悔改和立功的奖励,是犯人重塑自我的机会。所以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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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减刑的程序: 1、监狱对罪犯提请减刑、假释必须严格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提请减刑、假释,应当由分监区召开全体警察会议,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结合罪犯服刑表现,集体评议,提出建议,报经监区长办公会审核同意后,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直属分监区或者未设分监区的监区,由全体警察集体评议,提出减刑、假释建议,报送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审查。 2、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完成审查后,出具审查意见,连同监区或者直属分监区报送的材料一并提交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评审。 3、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经评审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罪犯名单以及减刑、假释意见在监狱内公示。公示期限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警察或者罪犯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并告知复核结果。 4、监狱提请减刑假释评审委员会完成评审和公示程序后,将拟提请减刑、假释的建议和评审报告,报请监狱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5、经监狱长办公会决定提请减刑、假释的,由监狱长在《罪犯减刑(假释)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加盖监狱公章,并由监狱刑罚执行(狱政管理)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制作《提请减刑建议书》或者《提请假释建议书》,连同有关材料一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 6、减刑、假释裁定一般由人民法院直接宣告,直接宣告有困难的,可委托罪犯服刑地人民法院或监所代为宣告,监所代为宣告应迅速及时。
减刑是指适当减轻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向社会公开。《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监狱提出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减刑是指适当减轻原判刑期的刑法执行活动,向社会公开。《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过程中,如果认真遵守监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创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监狱提出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刑,罪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批准的减刑建议书后一个月内作出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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