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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籍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1、申请人的书面申请(16岁以下的,由监护人提出申请)2、父母离婚变更16岁以下人员姓氏的,必须提供离婚证明手续,父母双方都写协议书签字同意。3、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4、属于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必须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的变更证明。属于在校学生的,应当提交所在学校的变更证明。没有单位的,应当由户籍所在地(村)委会出具证明,然后由户籍所在地责任区民警在证明上签字。派出所主管所长同意后,打印变更正表(16岁以下人员变更名称,无需打印变更正表,经主管所长批准后,直接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报分局户籍大厅审批。
是的,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九条内地居民办理结婚登记应当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居民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应当与当事人声明一致。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有关部门更正。当事人声明的婚姻状况与婚姻登记档案记载不一致的,当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一定要修改。 假如户口簿上的婚姻状况与当事人声明不一致的,事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能够证明其声明真实性的法院生效司法文书、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不一致且无法提供相关材料的,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机关进行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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