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小型微利企业通常指自我雇佣(包括不付薪酬的家庭雇员)、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这类小型微利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于创造大量自我就业机会、扶助弱势群体、...
小型微利企业的财税支持有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依法...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附加税费优惠政策r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r文件链接:财税〔2014〕122号r财税〔2016〕12号
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r附加税费优惠政策r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r文件链接:财税〔2014〕122号r财税〔2016〕12号
小微企业一般是指自雇、个体经营的小企业,自雇包括不支付报酬的家庭员工。这种小微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对创造大量的自我就业机会,支持弱势群体,促进经济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07人已浏览
5,165人已浏览
339人已浏览
69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