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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能够确定当事人在某家具体银行有存款,都可以查到当事人的存款情况。另外,没有经验的当事人或律师只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法院打...
(一)当事人自行调查搜集。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趁对方不防备时,发现对方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并记录下对方的开户行及银行帐号,为下一步调查做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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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夫妻尚在一起居住的话,可以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的情况下,注意收集对方的存折、银行卡信息,可以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
中国保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关于简化已故存款人存款查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已故存款人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凭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文件(如户口簿、结婚证、出生证明等)。)和我的有效身份证件,公证遗嘱指定的继承人或遗赠人可以凭已故存款人的死亡证明、公证遗嘱和我的有效身份证件单独或共同向存款所在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无需办理公证机关出具的存款查询函。查询范围包括存款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或管理的非存款金融资产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经形式审查符合要求后,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查询的余额。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告知申请人到相关机构查询代销且无法确定金额的第三方产品。
律师调查对方的存款情况,有二种方法。第一种,建议当事人自行调查。如果夫妻尚在一处居住,可以让当事人在对方没有完全防备时,发现对方存折或硬卡,将相关材料复印,或号码抄下。如果不知道对方开户账号,但知道在具体哪一家银行开的账户,一般也可以将储蓄信息查到。第二种,通过法院查询。如果通过正当途径即合法途径,想要了解对方的银行存款信息,必须通过法院开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调查。在上海,绝大多数银行已经完全拒绝律师持法院的调查令进行储蓄查询了,查询银行储蓄信息只能通过法院。而法院因为业务繁忙,法官人数有限,不一定对于当事人的权益都能高度重视。因此,对于不知道存款的具体开户行和账号,法官一般会表示拒绝查询。从理论上说,只要知道某人的身份证号,通过银行的科技处,都可以将当事人的存款情况查清。从实践上看,只要能够确定当事人在某家具体银行有存款,都可以查到当事人的存款情况,但很难保证办事人员是否尽心尽力。另外,没有经验的当事人或律师只会申请法院调查银行存款情况,没有申请法院打印自开户以来的存取款明细,法官一般只要求银行打储蓄余额,而对于取款的历史记录不再过问,就有可能使得对方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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