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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雇员与雇主之间的关系中,如果雇员在工作期间遭受意外伤害,雇主有责任对伤者进行合理的赔偿,包括医疗费用、住院费用、误工费用等与身体损害相关的...
工伤事故的赔偿标准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地方法律规定执行的,和行业并没有直接关系。 依据《工行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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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工伤保险基金将补足差额。 3.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将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将享受以下待遇: 1. 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 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或者用人单位提出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可以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1. 工伤报告步骤:在受伤或确诊职业病后15日内,向所在地劳动行政部门提交工伤报告。 2. 工伤认定程序:若用人单位未启动工伤认定程序,个人需在事故发生后的1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递交申请。经社保经办机构调查核实并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单位和当事人。 3. 工伤鉴定步骤:工伤者在完成工伤认定(通过第二步)并医疗期满或期满后,将进入由国家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伤残等级评估的阶段。 4. 赔偿协商程序:若用人单位已购买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将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按规定发放;若未购买,则需根据相关法规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
包工头的雇员遭受职业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包工头不具备法定用工主体资格,包工头招用的劳动者,遭受职业伤害,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且不属于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发包的具有用工主体资格的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附:《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第十六条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三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二)劳务派遣单位派遣的职工在用工单位工作期间因工伤亡的,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三)单位指派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职工因工伤亡的,指派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四)用工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工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五)个人挂靠其他单位对外经营,其聘用的人员因工伤亡的,被挂靠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前款第(四)、(五)项明确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后,有权向相关组织、单位和个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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