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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如何办理的回答是持原郊区乡镇建设局或各乡(镇)人民政府批准建房的建房开工通知单(2004年4月21日前)来申请补办集体土...
1、申请: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向当地村委会提出书面用地申请。村委会应当在每一个季度集中申请材料,依法召开村委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进行审议,并张榜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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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办理土地证较为复杂,需要国家先进行土地性质变更,便集体土地为国有土地,再出让或者划拨后才可以办理。
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手续如下: 1、到土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 2、提交相应的材料; 3、审核材料; 4、符合登记条件,登记造册,核发土地使用证。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五条第一款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登记发证,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登记发证办法由国务院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等有关部门制定。
1、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所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申请登记的书面报告; (2)土地登记申请书(国土局提供,当面填写); (3)权利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提供书面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4)农村村民建房用地许可证原件、建房证办证档案和户口资料; (5)当地公安部门提供的户籍证明; (6)宗地图、地籍调查表(国土局测绘队)。 2、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仅交测量费及工本费。 3、农村村民个人建房建设用地许可证为办理集体土地使用证的权属来源文件。 4、土地登记应当依照申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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