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拥有未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罂粟种子50克以上,罂粟种子5000克以...
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的立案标准: (一)大麻种子50公斤以上,大麻幼苗5万株以上; 罂粟种子超过50克,罂粟幼苗超过5000株; (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 如果没有在成熟前或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处罚。五百株一下治安处罚,以上刑事处罚。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拥有未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和幼苗,怀疑以下情况之一的,应立案追诉:(1)罂粟种子50克以上,罂粟种子5000克以上(2)大麻种子50公斤以上,大麻种子5万株以上(3)其他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数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113人已浏览
106人已浏览
11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