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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人之心不可以防人之心不可无, 重点是签借条时,有没有其它人在场能证明,A杨, B周, C李,三人写下借条 如果A杨可以证明 B周手头上转向...
你的情况大致我已经了解,就你咨询的情况我要和你核实几个问题,以便于具体给你合理的分析建议, 对方有无留借条,到期没有吗,需要走诉讼途径,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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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别提了,我是最近才被骗的,网上说得太好了,他们的客服人员也是很能吹的,结果我的钱打过去以后,他们的态度明显冷淡,发过来的货,根本不是真丝,是一些厂里做大衣的那种最差的里衬,根本做不出来,后来我和他们联系退货,要嘛不接电话,接了以后就说和你一直联系的那个人员出差啊,不在啊,后来你电话打得多了,他们来一个什么姓孟的负责人,把你骂一通,然后那边就挂电话了,摆明就是不想退钱,还说什么智障都会做,你怎么做不出来,各位评评,这样一个大公司负责人说的话吗?如果我那时不是想发财想疯了,到网上查查各位同学的问题,也就不会上这个当了!当初电话里说得合同会随货一起发过来,结果货到后打开一看,根本就没有什么合同,这不是摆明了的就是骗局吗?
被朋友欺骗借款的,行为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的规定,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对方违反真实意思的民事法律行为。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违反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欺诈行为的,被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
到法院起诉,确认法律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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