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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土地承包法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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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二条本法实施前已经按照国家有关农村土地承包的规定承包,包括承包期限长于本法规定的,本法实施后继续有效,不得重新承包土地。未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的,应当补发证书。 也就是说本法之前没有法律来规范土地承包,但土地管理法是承包法的母法,可以适用,其它的就是一些国家政策。那么这就是土地承包法实施前的土地承包依据了。
首先要明确:第一,村委会主任在未经村委会同意的情况下,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的行为是否有效;第二,村委会主任实施转包行为时,是否要经发包方的同意,这两个问题决定着该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承包法》)第32条规定:“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这一条款说明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采取转包的方式流转的,村委会主任将其承包的土地转包给他的父亲的行为是法律允许的;至于村委会主任转包土地时是否要经发包方即村委会的同意,《承包法》第37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这一条款说明流转土地时,是否经发包方同意,要看对土地采取什么样的流转方式。如果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土地,是要经发包方同意的。本案中土地的流转方式是转包,根据法律规定,转包是无须经发包方同意的,故法院判决承包合同有效是正确的。你们作为发包方,无故收回土地的要求,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司法实践中,承包地是不可以私自买卖的,因为承包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不属于你个人的,你只有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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