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公司合并是数个公司之间的共同法律行为,须以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合并协议为前提。 2、公司合并是当事人之间的一种自由行为,其合并与否及合并的方...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订立合并协议,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不经过清算程序,直接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公司合并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宪法是建立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调整公民权利与国家权力基本关系的基本原则和政策。 具有以下特点: 1、普遍性和特殊性。宪法作为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就,具有许多普遍的概念和特征。 2、政治性和法律性。作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和国家基本法,中国宪法具有政治性和法律性。 3、民主和科学。中国宪法是充分发扬民主、反映人民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的宪法。 4、稳定性和变化性。宪法是国家大厦的四梁八柱。宪法稳定,国家稳定,宪法强。然而,宪法不是一条僵化的教条,必须随着国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而发展。 5、民族性和世界性。
行政主体是指享有国家行政权力,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行政管理活动并独立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 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 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 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 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一、司法赔偿的概念和特征 (一)司法赔偿的概念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监狱管理职权时违法给无辜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对于这一概念,可以作如下解释:首先,司法赔偿是一种国家赔偿责任,而不是普通的民事赔偿。尽管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赔偿,但不是由司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对此承担责任,而是由国家承担赔偿责任。这种责任不同于自然人、法人之间的普通民事责任,是一种特殊的国家责任,在很多方面与民事责任有着本质的区别。其次,司法赔偿是国家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承担的赔偿责任,而不是对其他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的赔偿责任。在我国,司法机关是指行使刑事侦查权、检察权、民事、行政、刑事审判权以及监狱管理职权的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及监狱等机关。司法机关行使的是司法权,有别于立法权和行政权。只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司法权时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的损害,国家才承担司法赔偿责任。再次,司法赔偿是国家对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的行为承担的责任,对于司法机关或者司法工作人员实施非职务行为或者个人行为造成的损害,国家不承担司法赔偿责任。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人员都具有双重身份,当他以公权力主体的身份实施某种行为给无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不应有的损失时,国家必须给予赔偿。当他们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实施某种行为给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损害时,不引发司法赔偿责任,国家不承担此种赔偿责任。最后,司法赔偿是国家对十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承担的责任,对于司法机关或者司法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所导致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损害,国家不承担司法赔偿责任。只有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执行职务并因此造成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损害的行为,才会产生司法赔偿责任。需要指出的是,司法赔偿这一概念是法学术语,而非国家赔偿法上的法律术语。我国的国家赔偿法第2章、第3章及第5章第31条分别规定了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以及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没有明确使用"司法赔偿"这一术语,"司法赔偿"是学者对刑事赔偿、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的国家赔偿的理论概括。 (二)司法赔偿的特征司法赔偿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本质上是对因司法权违法行使造成的损害的赔偿,而司法权是由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来行使的,因此侵权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根据国家赔偿法的相关规定,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1)行使刑事侦查权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2)行使检察权(仅限于刑事检察权)的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3)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包括专门人民法院,如军事法院)及其工作人员;(4)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此为司法赔偿的形式特征。第二,司法赔偿的原因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违法行使司法权侵害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在我国,公安机关具有治安行政管理与刑事侦查两种职能,分别体现为行政权行使主体与司法权行使主体,其在履行治安管理过程中违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产生行政赔偿责任;在履行刑事侦查职能时违法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产生司法赔偿责任。第三,司法赔偿实行有限赔偿原则,范围很窄。在刑事赔偿中,只对无罪被羁押者以及错误判处死刑并已执行的人给予赔偿,而对轻罪重判、有罪被超期羁押的不予赔偿。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中,国家只对人民法院违法采取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以及执行措施等造成的损害给予赔偿,对因错误判决造成的损害以及其他诉讼行为造成的损害则不予赔偿。第四,司法赔偿以独特的非讼程序进行。该程序分为侵权机关及侵权行为人所在机关自我确认行为违法并赔偿的程序;上级机关对赔偿复议的程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赔偿的决定程序。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6人已浏览
977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