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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产权证房屋不太容易办理物权变动手续,存在交易风险。 (二)房屋拆迁时,无产权证房屋权利人无法获得如同有产权证房屋价值相当的补偿。 (...
如果购房者在入住后不能取得房地产权证,其所购的房屋所有权尚处在一种不确定的状态,购房者将要承担以下不利后果: 1、不能进行买卖、赠与、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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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过户需要房产证本人办理,或者委托他人办理。依照法律规定,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原因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双方共同申请。当事人也可以委托他人申请房地产登记。代理人申请房地产登记的,应当向房地产登记机构提供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自然人处分房地产,委托代理人申请登记的,应当与代理人一起到房地产登记机构签订授权委托书,但授权委托书经公证的除外。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房地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认证或者公证。
如果有房产证,没有权属纠纷等不能转让的情况,可以转让。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以下材料:(一)房地产权属证书;(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四)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依法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
无房产证不能办理过户。根据《房地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三)继承或者遗赠的材料;(4)分割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相关税费缴纳证明;(八)其他必要材料。房地产买卖合同应当依法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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