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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当地环保部门负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政...
1.由当地的环保部门负责。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大气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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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公安机关调解处理。民事纠纷处理:具体的处理方式有四种:协议、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选择。1、协商。双方依靠自身力量,相互妥协和让步,解决纠纷,应以书面方式记载协商内容。2、调解。(1)由第三方介入促使争议各方相互谅解和让步,最终化解矛盾。(2)当争议各方失去对话基础,寻求第三方调解实为高明选择。3、仲裁。(1)将纠纷提交仲裁机构,由其居中裁决的纠纷解决机制。(2)仲裁一裁终局制,一方不履行仲裁裁决,对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4、诉讼。(1)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裁决纠纷的制度。(2)诉讼是最终、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机制,是当事人保护权利的最后屏障。
一、市民遇到噪音,可以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投诉或联系当地城市管理部门或110咨询解决。二.什么是噪者是什么: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音排放标准》的规定,居民区噪音标准应控制在45分贝-55分贝之间,超过该标准的音量是噪音干扰者。三.噪音扰民的相关法规.条文:1、2007年开始实施的《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条例》对居民区内噪音污染有明确规定。第38条:18:00至第二天8:00,在已完成交付使用的住宅建筑中,不得进行可能产生噪音的室内装饰活动。在其他时间内进行室内装修作业时,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避免对周围造成环境噪声污染。2、《条例》还包括医院、学校、机构、科研机构、住宅等噪音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使用各种扬声器、音响设备时,应控制音量,不得产生噪音的规定。3、如果居民感到住宅区内噪音污染的干扰,首先可以向房地产公司反映,让房地产公司协调解决。《条例》明确规定,房地产管理企业应制止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噪音污染行为,立即向有关环境噪音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如果房地产公司的沟通协调失败,业主可以自己向环境保护部门投诉12369。
喇叭扰民归环保部门管理。生活经常会出现噪音,就要知道噪音的分类,针对不同的噪音是由不同的部门管理。 1、工业噪声,指在工业生产活动中使用固定的设备时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2、建筑施工噪声,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环保局管辖; 3、交通噪声,指机动车辆、铁路机车、机动船舶、航空器等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时所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由道路机动车归公安等各行业部门管辖。 4、社会生活噪声,人为活动所产生的除工业噪声、建筑施工噪声和交通运输噪声之外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原则上归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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