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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一次性告知 夫妻双方无子女的公民,可以自愿安排生育第一个子女。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
我家里有长辈以前办过此事,收养的手续很麻烦~ 但记得最基本的就是收养夫妇如果是可以生育的话,貌似是不可以收养的。 但是收养之后是可以再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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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服务证是集准生证、查环等功能为一体的证件。已婚妇女怀孕后,孕检、分娩、享受免费避孕药具、以及找工作等都需用到这个《计划生育服务证》。 女方达到晚育年龄(24周岁以上)并且夫妻双方均未生育或收养过子女,可以在怀孕前或怀孕后三个月内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现只有极少数落后地区组织机构组织繁杂,才有计划生育服务证、准生证分开的现象。多数地方已废除准生证。
那要看收养是否合法,双方是否能出具相关不孕证明,符合条件的当合法生二胎处理,可以生。收养小孩后生育小孩具体如下: 《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有规定:婚后五年以上不育,经指定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为不孕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可以再生育,适用二胎生育条件。《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有规定:婚前双方均未生育过子女,婚后经本市二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患有不孕症的夫妻,合法收养一个子女后怀孕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一个子女。另外,本人在《无锡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中也见到了此项规定。
一、女职工怀孕后,持户口簿到街道办事处所在计生部门办理《计划生育服务手册》。 二、怀孕三个月时,持《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卡》、《青岛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到妇幼保健医院,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同时报销157元检查费。 三、4-10个月时,在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任选一家作为中、晚期妊娠检查的定点医院,生产前在该定点医院持《孕产妇保健手册》报销社保范围内375元检查费用。 四、分娩时选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娩后,医院与社保直接结算生育费用,根据并发症的不同,报销费用不同,中晚期报销500元,剖腹产报销3800。 五、产后,到户口所在公安局给小孩落户,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六、生育津贴是出院后,每月的1-10日办理,地点是各区劳动保险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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