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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告: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被告:名称,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职务 案由: 诉讼请求: 事实与理...
刑事案件,被害人没有上诉权,如果对法院判决不服,可以向检察院请求抗诉,检察院认为法院判决过轻,可以向法院抗诉。《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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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 (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当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工作单位及职务、住址和联系方式,法人写明法人全称、住所地、法人代表人姓名职务、委托代理人姓名、单位职务、地址,律师则写明所在律师事务所即可; (2)有具体明确的诉讼请求; (3)有起诉所依据的事实与理由; (4)证据和证据来源; (5)当事人签名盖章和签署的日期。
理顺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关系。“假冒伪劣”这一说法,对于普通消费者来说,是一个含义模糊、界限不明确的概念。按照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伪劣产品”包括四种情形:一是掺杂、掺假;二是以假充真;三是以次充好;四是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而“假冒”是指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即为达到冒充他人商品的目的而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行为,也包括为实现该目的而实施的行为,具体表现即为《商标法》第三十八条列举的几种情形。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假冒”和“伪劣”往往是很难截然分开,有三种情形: 1、有些产品只是“假冒”,并不“伪劣”; 2、有些产品是“伪劣”的但不是“假冒”的;3有些产品既是假冒的同时也是伪劣的,那么这三种情况分别适用何种法律、由哪一个部门来处理呢?按照现行《商标法》的规定,只要是生产假冒产品和销售明知是假冒产品的,而不考虑其产品的伪劣,即属于上述第1、3种情形的,工商部门都有权作出认定和处理。根据《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对于上述第2、3种情形的制售伪劣产品行为,质量监督部门有权作出认定和处理。很显然,对于第1种情形,如果是质量监督部门发现的案子,应当移交工商部门处理;对于第2种情形的,工商部门可以向质量监督部门移交。对于第3种情形,由于双方都可以依据不同的法律进行处理,执法机关容易在侵权认定和处理发生责任竞合,对于此类案件,双方应当建立有效的协调和沟通制度,以更有力、更及时打击违法行为。
委托律师上诉的,上诉状至少准备五份,交被告人签字、按手印。 一份由上诉人(被告人)留存,一份交委托人(被告人家属),律师卷里要保存一份。一份交上级人民法院,一份叫交一审人民检察院。附带民事诉讼的上诉状,对方有几个当事人,还要增加几份上诉状。 在押被告人自己上诉的,由于没有打字复印条件,只需要写一份上诉状。 被羁押的不识字的被告人要求上诉的,向一审法官提出,也可以向看守所提出由看守所转告一审法院,由一审法院派人做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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