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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时房屋的具体补偿标准以公布的补偿标准为准,对此并没有具体的统一的法律规定。对于补偿的项目是有规定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
房屋拆迁不合理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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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按照同等标准予以拆迁安置补偿的。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处理房屋拆迁纠纷的方式是:当事人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进行解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调查条件、主体、范围征地公告后,拆迁人应持征(用)地批准文件通知征(用)地所在区的拆迁实施单位,在签订《拆迁事务办理协议》前,对征(用)地范围内各类房屋情况进行拆迁调查登记,依据《办法》和本细则规定测算有关费用。拆迁人也可以同时参与调查 2、调查主要内容拆迁调查内容主要为所涉房屋及相关情况,包括4项: ①住宅房屋户数、建筑面积及房屋性质的调查明细表; ②非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宗数的调查明细表; ③特殊行业无法进行搬迁和再次安装使用设备调查明细表; ④违章户数、建筑面积的调查明细表等。 3、被拆迁人权利和义务在征(用)地范围内所涉合法房屋,被拆迁人均有权进行拆迁登记,依据《办法》和本细则规定获得拆迁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配合拆迁实施单位进行调查登记。被拆迁人阻挠拆迁调查登记,拒不提供有效权证,故意隐匿有效权证,造成调查登记不实、费用测算误差、补偿金额漏项的,由被拆迁人自行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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