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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职能是对案件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可以组织被害人和被告人进行和解。刑诉法对刑事和解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
一般刑事案件,公诉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调解公诉人与被告人的争议。所以说,刑事案件不能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被害人是原告,法院可以就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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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职能是对案件全面审查,决定是否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根据案件性质和情况可以组织被害人和被告人进行和解。刑诉法对刑事和解程序作出了具体规定,两种情形适用刑事和解: 一是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第五章(侵犯财产罪)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是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和解程序。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案件移交到法院后,有些案件仍然可以进行刑事和解。能进行刑事和解的案件是有限制的,主要是因民间纠纷引起的一些案件。 相关法律规定: 《刑法》第二章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第二百七十八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第二百七十九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一般刑事案件,公诉人是原告,法院不能调解公诉人与被告人的争议。所以说,刑事案件不能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被害人是原告,法院可以就民事争议部分进行调解。被害人得到满意的赔偿,不要求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了,检察院还要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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