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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应按规定标准及时建设配套绿化。确有困难达不到标准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实际造价和环境效益损失...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运用园林工程、工程技术和艺术,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改造地形、修筑园林建筑、绿化园林道路等建设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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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建设项目都应按规定标准及时建设配套绿化。确有困难达不到标准的,须经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实际造价和环境效益损失交纳异地绿化补偿费,并由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禁止下列损害城市绿地、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的行为:(一)在城市绿线范围内拦河截溪、取土采石、设置垃圾堆放场、摆摊设点、倾倒废物、排放有毒有害污水、放牧、割草、打鸟、砌灶野炊、占地葬坟、烧香烧纸;(二)剥削树皮和挖树根;(三)利用树木搭棚、架设线路、拉直金属材料;(四)攀折树枝、采摘花果;(五)在树木上刻、钉钉、拴系牲畜和悬挂重物;(六)损坏草坛、花坛、绿篱和园林设施;(七)其他损害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绿化是指运用园林工程、工程技术和艺术,种植和养护树木花草、改造地形、修筑园林建筑、绿化园林道路等建设和保护城市生态环境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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