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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全体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亏损额,对外应当负连带责任;对内则应按照协议约定的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例分担,协议未约定债务承担比例或者出资比...
特殊情况是,当由两家企业对半出资组建的公司股东产生矛盾时,这家企业就无法正常运作了,因为任何决议都无法通过。因此,应尽量避免按这种股权比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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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00条的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但是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 (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 (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股权认购及比例你们内部商议的结果。原有公司的债权债务由公司继续继承,所有股东以出资额为限,承担债务。 你们内部可以对于债权债务有其他自己的约定,但是不能对于其他债权人、债务人生效,只在你们之间生效。
章程规定股东必须到场的话就没办法了,如不是这样规定,发出会议通知,规定时间召开股东会,其他如不来因股份已达到法定要求。还有章程如果规定决议必须100%通过才能生效那也只能请人家过来,如果半数以上生效,你可以就议案进行表决,另外股东缺席罢了,法律是认可的。所以关键是章程关于公司事项的表决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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