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此举涉嫌侵犯商标专用权。 1.首先,证明商标也是商标的一种,其权利人当然享有商标专用权。 2.其次,《商标法》第52条第(5)项规定,给他人...
公司名称与别人商标一样而不作商标使用不算侵权。商标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不构成侵权。一般来说,企业名称权仅在其核准的地域范围内享有对抗效力,因你与他们企业不在同一地区,虽使用同一名称也不构成侵犯其企业名称权。商标专用权在全国范围内具有效力,但对在先使用的可以继续使用。因其商标于07年申请,而你公司成立时间早。所以,你公司名称可以继续使用。为避免危机,建议保存相关证据材料,或者争取此商标权限。可详谈。
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 第三条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 扩展资料: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是的,由于商标注册的申请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在先权利是指商标权、作权、外观设计专利权、姓名权、肖像权等除商标权以外的权利。未经在先名称权人许可或者授权,他人享有注册商标名称权的文本,被认定为侵犯他人在先名权。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36人已浏览
1,466人已浏览
2,293人已浏览
28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