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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要进行侦查的,侦查期间可以对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收集案件证据。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
根据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受理审查刑事案件,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过侦查措施,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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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刑事案件不需要公安机关。自诉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案件未经公安机关调查或者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视情况而定。公安机关不立案刑事案件可以复议,也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的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如下:1。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审查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明显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将不立案的理由通知控告人。控告人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2、第一百一十三条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相应的案件,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侦查相应的案件,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
1、立案侦查算是立案,刑诉法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3、刑事案件以《立案决定书》的日期为准。民事案件法院受理之后会向原告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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