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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赃物治安处罚基准根据《治安处罚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收购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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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回答你的问题收购赃物的治安处罚是这样的: 治安处罚条例:第二十四条有下列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行为之一的,处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明知是赃物而窝藏、销毁、转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或者明知是赃物而购买的。
要说违规收购赃物治安处罚的解释,如果是正常交易的善意第三人是没有罪的,不需要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是要注意什么才能认定为善意第三人,如果你收购这些烟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话,只能是认定为明知赃物而买受的行为,不能认定为善意第三人;派出所人员罚款不开收据和行政处罚通知书也明显是程序违法;如果你认为你是善意第三人,可以投诉检举,或申请行政复议、提出行政诉讼;但是如果你不是,依情节轻重可能涉嫌刑事责任或行政处罚,你可以自己看一下相关法条:(当然,这些不能改变作出处罚民警的程序违法事实,你还是可以采取以上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典当业人员承担典当物品,不查验相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城市公共设施等废旧专用设备的;(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的赃物或者涉嫌赃物的;(四)收购国家禁止的其他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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