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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贷款是买房者(抵押人)向银行(抵押权人)借钱的方式。即买房者用所购房产作为抵押物,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以不转移所有权方式作为按期向银行归还贷款的保证。您的第二个问题,抵押贷款的种类,基本上分为两种:最高限额抵押与传统抵押,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是有别于传统抵押制度的新抵押制度,它与传统抵押制度相比,区别在于: (1)最高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为不确定债权; (2)最高限额抵押所担保的债权通常为将来的债权; (3)最高限额抵押必须预定最高限额外负担; (4)最高限额抵押权不随主债权的转移而转移。最高限额抵押权虽然比传统抵押权的更具有独立性,但最高额抵押权仍属担保物,其设立方式,效力与传统抵押权并无本质区别。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比如,抵押物处置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是由于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不健全无法保障,借款人出现违约,在处理抵押住房时难以执行到位,抵押不易实现。 二是由于火灾、水灾等自然灾害可能造成抵押物损失或灭失。 三是由于某些原因,以前未发现的优先索偿权行使困难。 四是由于估价的原因,处置抵押物时的估价低于设置时的估价,或者拍卖收益低于未还款而造成的损失。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企业、个体工商户、农业生产经营者可以抵押现有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实现抵押权的,债权人有权在确定抵押财产时优先受偿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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