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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6岁已经成人可以选择自己的家庭,但是父亲养育成人也要尽到抚养义务。法律没有明确限制成人后孩子的归属权。...
孩子两周岁内一般判给母亲,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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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后,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随时发生较大变化,可以要求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变更子女监护权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协议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严重疾病或者残疾无法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或者虐待子女,或者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有不利影响的;3、10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意与对方同住,另一方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5、根据上述规定,只要具备上述任何条件,就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监护权。
在以下情形中,是可以主张变更抚养权的: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要以孩子的利益出发的,可以不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16岁的孩子应该还是需要本人同意的。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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