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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积金停交,已经办理的贷款是不会受影响的,但在没还清之前你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不能支取。 一、公积金贷款利率是2015年5月11日调整并实...
借款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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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 1、买下、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部分或者完全丧失劳动本领,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借贷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薪水收入的限定比例的 7、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的 8、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依照前款第 2、 3、 4、7项限定提取工人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工人丧命或者被宣告丧命的,工人的继承人、受遗赠人能够提取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工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六条限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能够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房租、物业专项维修资本、物业服务费等花费: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 2、本人、另一半及娃儿因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3、持续失业两年以上,且男工人年满四十五岁、女工人年满四十岁,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4、遇到其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
单位从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原则上应当补缴自《条例》(国务院令第262号)发布之月起(1999年4月)欠缴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单位不提供职工工资情况或者职工对提供的工资情况有异议的,管理中心可依据当地劳动部门、司法部门核定的工资,或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 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原则上按照缴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纳税收入计算。 对于单位不办理和逾期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罚: 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者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办理; 逾期不办理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单位逾期不缴或者少缴住房公积金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责令限期缴存; 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公积金贷款还贷直接扣公积金吗这个问题完全可以公积金还贷(住房贷款)有二种还款模式,月供,和年供.月供是每月都从你公积帐号扣钱,年供是每年的4月.9月一次性扣掉你帐号里所有的钱,连本金也充掉的.前一种适合帐号余额少的.后一种适合余额多的.这个还款是要向银行申请的,在余额不够还款额时这时你得要向你原来的还款卡补钱进去的.(公积金帐号的钱是银行扣光时才会扣银行卡的钱.)举例公积金余额有10000元,每月还款2000元,每月你再交300元.扣五个月时你帐号是不是只有1500元了,差五百你补上就行了. 第七个月你就要1700300公积金月交额.选择了年供还款一年之内是不能换成月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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