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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商标驳回审查应根据商标法第32条和商标审查规则的规定进行:第一,申请人资格。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的原申请人。二、申请时限。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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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复审,是指商标注册申请经商标局审查驳回后,申请人对商标局的驳回理由和法律依据不服,而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对原案的复查审议。 1.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商标注册申请不服的复审; 2.当事人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申请商标复审流程 对商标局驳回申请不服的,可要求复审,即申请人在收到驳回通知之日起1~5天内,委托商标事务所办理"驳回商标复审申请"手续,并填写《驳回商标复审申请书》及复审理由,附原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和《驳回申请书》一并报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一,商标复审是指: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28条的规定,商标评审委员会有权审理商标注册复审案件、商标异议复审案件和商标撤销复审案件。 二,需提供的文件和材料: 1、《商标代理委托书》:委托商标代理机构代理的,需提供盖有申请人章戳的委托书。大陆以外地区的申请人要在中国申请商标复审的,必须委托商标代理机构进行。 2、各类复审申请书:委托代理机构申请商标复审的,由代理机构制作。 3、理由和证据材料 四、复审的裁定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注册驳回复审或异议复审将做出准予注册或不予注册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商标评审委员会对其他复审将做出维持或撤销该商标的终局裁定,并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
商标驳回再审条件:(一)驳回商标再审申请人必须是被商标局驳回商标的原申请人,其他人没有申请资格。(二)驳回商标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交。(三)驳回商标再审申请的内容必须是驳回的商标注册申请书的正确内容,再审理理由必须是商标局驳回的理由。否则,该复审申请将被视为无效。(四)申请驳回商标审查,必须将《商标驳回通知书》原件和《驳回商标审查申请书》两份发送给商标审查委员会。(五)支付商标审查费。符合上述要求的,商标审查委员会受理此申请。手续不完善的情况下,退回申请书的期限重新发行。商标评查委员会经过分析研究,集体讨论,以委员的很多意见作出终局决定。很多委员认为复审申请理由成立的,最终决定否定商标局的反驳意见,允许初步审定,发表《初步审定商标公告》的复审申请理由不成立的,最终决定维持商标局的反驳意见,不进行初步审定,拒绝。商标审查委员会的最终决定,发生法律效力,申请人和商标局必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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