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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尚未完成不动产登记,能否进行过户手续?

2024-11-13
根据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已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物业所有者方可进行合法转让。未领有相关文书的物业被视为禁售物业。鉴于我了解到的现行产权登记制度,房产证上的所有权归属并非您个人所有,因此您对该物业并不具备处置权利。同样地,您也无法享有该物业所带来的任何相关权益。如果未来该物业面临征用或拆除,您将无法获得相应的赔偿。 仅签署合同并不能确保最终的交易结果。如果卖方违约,您将失去对该物业的所有权,特别是在已支付款项的情况下,风险更为突出。 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需要提交以下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其中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相关法规

《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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