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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人员职务犯罪的主要特点:(一)隐蔽性强。财务人员犯罪也可称为“职业犯罪”,即财务人员使用专业技术手段实施犯罪,隐蔽性较之一般犯罪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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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指导思想 阳泉市教育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组的工作部署,坚持从教育系统工作实际出发,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忠诚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认真落实《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以强化制度建设为支撑,以深化教育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充分发挥预防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积极作用,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特成立市教育局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各单位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第一责任人为单位主要负责人。局领导按照分工负责各科室的预防工作。
职务侵占罪犯罪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职务主体为特殊主体,包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具体而言,是指三种不同身份的自然人: 1、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监事,这些董事、监事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是公司的实际领导者,具有一定的职权,当然可以成为的主体。 2、上述公司的人员,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之外的经理、部门负责人和其他一般职员和工人。这些经理、部门负责人以及职员也必须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他们或有特定的职权,或因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权或工作之便侵占公司的财物而成为职务侵占罪的主体。 3、上述公司以外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是指集体性质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职工,国有企业、公司、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所有职工。
职务犯罪包括贪污贿赂犯罪、渎职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三个方面。贪污贿赂犯罪包括:贪污、挪用公款、受贿、贿赂、介绍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等。渎职罪包括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枉法追诉裁判、私放在押人员等。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包括刑讯逼供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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