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关于上海最新二手房交易税费,具体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
上海市这位置房屋交易税费标准和其他地方一样,根据房屋是否满2年?卖方是否唯一住房?买方是否首次购房?评估价、面积等情况缴纳:1、测绘费1.3...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成都购买二手房最新税费标准:二手房过户需要买卖双方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地、土地使用证或不动产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房管局签订买卖合同,然后到地税缴纳契税,最后在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过户。二手房过户是根据地税指导价收取,按照以下比例:90平以下,契税1%,90平以上,契税1.5%;增值税约4.76%,证过2年可减免;个人所得税1%,证过5年且是业主唯一住房可减免;以上是首套房,二套房面积90平以下,契税仍然1%,90平以上2%,其他一样;三套房及以上,契税按照3%收取。
上海二手房交易税费征收标准 ①增值税税及附加税 房屋类型 年限 增值税税及附加税 征收标准 支付方 普通 <2年 (全额÷1.05)×(5%+0.6%) 出售方 2至5年 免征 ≥5年 免征 非普通 <2年 (全额÷1.05)×(5%+0.6%) 2至5年 (差额÷1.05)×(5%+0.6%) ≥5年 (差额÷1.05)×(5%+0.6%) ②个人所得税 房屋类型 年限 个人所得税 征收标准 支付方 普通 <2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1% (全额缴纳个税需抵扣增值税部分后计算,附加税不纳入抵扣) 2、可选利润20% (利润个税需抵扣增值税及附加税后计算) 出售方 2至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1% 2、可选利润20% ≥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1% 2、可选利润20% 3、若产权人家庭唯一免征个税 非普通 <2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2% (全额缴纳个税需抵扣增值税部分后计算,附加税不纳入抵扣) 2、可选利润20% (利润个税需抵扣增值税及附加税后计算) 2至5年 ≥5年 1、可选全额(核定价格-本次交易增值税)×2% (全额缴纳个税需抵扣增值税部分后计算,附加税不纳入抵扣) 2、可选利润20% (利润个税需抵扣增值税及附加税后计算) 3、若产权人家庭唯一免征个税 ③交易登记费,抵押登记费 交易登记费 抵押登记费 征收标准 支付方 征收标准 支付方 80 买受方 80 买受方 ④契税 房屋类型 契税 征收标准 支付方 普通 唯一首套 唯一首套且≤90平 (核定价格-增值税)×1% (只抵扣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抵扣) 买受方 唯一首套且>90平 (核定价格-增值税)×1.5% (只抵扣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抵扣) 非普通 非唯一首套 (核定价格-增值税)×3% (只抵扣增值税部分,附加税不抵扣) ⑤房产税 房产税 征收标准 支付方 1、单价≤51820的:征收价*70%*0.4%; 买受方 2、单价>51820的:征收价*70%*0.6%; 3、免征 备注: 1、普通住宅标准(2014年11月20日起执行):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即容积率低于1.44倍),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备注: 2、年限认定:出售方为二手购入的,则以产权证登记日期或契税单填发日期按孰先原则计算;为一手期房购入的(2005年5月31日之前签的预售合同),可按照交易中心调取房屋交接书、契税单完税凭证日期计算 3、涉及到“全额”申报的,出售方无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契税单;“差额”的,出售方需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全额发票、契税单; 4、“利润”计算方式:核定价-购入价-购入契税-购入交易手续费-本次交易增值税及附加税-房屋装修款(正式装修合同、正式装修发票、结算清单、抵用金额上限为买入价格*10%)-还款利息(仅限出售方购入二手房按揭贷款,需提供贷款合同,银行利息清单(标明利息总和、产权人姓名、物业地址,银行盖章),银行证明文件); 5、“契税”首套需要根据房地产交易中出具的买受方家庭情况住房表认定,只要购房人家庭名下有任何住房即为二套; 6、“房产税”中“征收价”:非沪籍、外籍人士的即核定价;沪籍首套、非沪籍持满120积分的居住证或其正式居住证满三年的免征;沪籍二套按照家庭人均60平优惠扣除后的面积*此次购房单价核算;港澳台有申报房产税前36个月内正常缴纳累计满33个月的税单/社保可减免房产税 7、部分郊区的区县(闵行、嘉定、奉贤、青浦、松江、南汇)的增值税附加税税率为0.5公式为(全额÷1.05)×(5%+0.5%)(增值税率+附加税率) 8、满2年不满5年的普通住宅或满5年不唯一的普通住宅,因为无需缴纳增值税,所以在缴纳个税和契税时没有增值税抵扣的。
二手房交易税-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征税依据 普通住宅2年之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印花税)}×20%;2年以上(含)5年以下的普通住宅:(售房收入-购房总额-印花税)×20%。出售公房:5年之内,(售房收入-经济房价款-土地出让金-合理费用)×20%,其中经济房价款=建筑面积×4000元/平方米,土地出让金=1560元/平方米×1%×建筑面积。5年以上普通住宅免交。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出售自有住房取得的所得,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税率为20%。同时,1999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建设部就有关问题又作出了明确规定,具体分三种情况征税: 1、个人出售除公有住房以外的其他自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确定。即按照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合理费用指卖出财产时支付的有关费用。 2、个人出售已购公有住房,其应纳税所得额为个人出售公有住房的销售价,减除住房面积标准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款、原支付超过住房面积标准的房价款、向财政或原产权单位缴纳的所得收益以及税法规定的合理费用后的余额。 3、职工出售以成本价(或标准价)出资的集资合作建房、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拆迁安置住房,比照已购公有住房确定应纳税所得额。 以上就是ask.com小编为大家带来上海二手房交易流程有什么的全部内容。为了减少大家的购房压力,上海市政府对于二手房交易出台了一系列的贷款以及公积金政策。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ask.com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了解专业的解答。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522人已浏览
437人已浏览
398人已浏览
1,74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