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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是生父母主张探望权,必须提供能够证明存在生父母子女关系,并且该子女没有被他人合法收养的证据,如出生证明、户口本;如果养父母主张探望...
起诉探望权的诉讼请求不同,提供的证据也会不同。如果是对方不让行使探望权,则应该提供对方阻挠行使探望权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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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存在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据 享有探望权的主体必须是曾经存在夫妻关系、离婚后又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享有探望权的父或母必须是与子女保持父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父或母,子女依法被他人依法收养后,子女与其亲生父母之间就不再存在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生父母对于已经被他人收养的子女不享有探望权。继父母只有与继子女之间形成扶养关系,才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关系的法律规定,因此如果未与继子女形成扶养关系,继父母对继子女也不享有探望权。 2、扶养孩子的一方无理阻挠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一般情况下,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判决离婚,对于子女的探望问题都会有一个明确的约定或者规定,如果双方严格按照这个约定或者规定来履行的话,不会发生探望权的纠纷。所以,就探望权的行使发生纠纷以后,主张行使探望权的一方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对方阻挠自己行使探望权的证据。
起诉离婚的程序包括三个阶段:(一)第一阶段:起诉阶段包括以下三个程序:1、原告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书、复印件和相关证据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审查3、审查起诉符合法律规定。要求,作出受理决定立案,反之归还原告文件和资料,告诉不受理的理由。(二)第二阶段:答辩阶段1、人民法院从立案之日起5天内将原告起诉书的复印件送达被告,通知被告书面答辩2、被告从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的复印件之日起15天内书面答辩。被告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实以非个人意愿为由十五日内无法答辩,可以根据实际向人民法院申请,要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决定。(三)第三阶段:开庭审理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阶段,主要审查证据,明确事件,明确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以下手续:1、起草起诉书2、准备诉讼所需的证据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诉书和证据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这个诉讼5、法院受理这个离婚诉讼案件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书的复印件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向双方发出发票7、开庭:双方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专家代理诉讼(一般来说,离婚当事人必须出庭,如果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庭,必须向法庭发行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8、法院根据原告和双方的诉讼情况提出离婚证据,如何解决孩子的问题
原告写起诉状,带身份证、证据及复印件。 见:《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如果你对上法院起诉要什么手续还有疑惑,欢迎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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