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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六条规定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 (2)一方或双方继承、受赠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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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已经离婚了,但是财产部分仍然有纠纷是吗?具体情况是怎样的?
从目前裁判文书的结构来看,一般都由当事人基本情况、当事人诉讼请求及其事实与理由、对方当事人的答辩意见、人民法院查明事实、人民法院认为以及裁判文书的最终判项等部分构成。其中,关于裁判主文各个判项的依据会在“本院认为”部分加以说明。也即,在裁判文书的本院认为部分已经对裁判结果作出了书面解释。当然,司法实践中,不排除有极个别裁判文书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在本院认为说理部分表述过于简单、原则,让当事人不能完全理解裁判结果作出原因的情形。对此,我们将一方面加强对下级法院裁判文书制作规范的指导;另一方面,积极推动“判后释法”工作的开展,通过由承办法官判后答疑解惑的方式,回应当事人的困惑。
最高法院关于医疗纠纷的责任认定方式如下: 1、法官直接判定; 2、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当事人未申请鉴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委托具备资格的鉴定人进行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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