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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展条件 根据我国现行《商标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
所谓注册商标的续展,是指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限。 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其为10年。那么,是不是所有注册商标满了10年,有效期就一概终止,商标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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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第46条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如果您所想要注册的商标期满不再续展,自注销一年后可以申请。
注册商标有效期,是指注册商标专有权的保护期限。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商标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
商标被注销后,其他企业不能立即申请注册该商标,必须等到该商标被注销之日起满一年之后,才能注册与之相同或相近似的商标。 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时,商标局有权撤销注册商标活注销注册商标,其后果为商标注册人失去该商标专用权,不再受法律保护。在商标被注销或者撤销的情况下,为了防止发生商标出处的混淆,本条特别规定,注册商标被撤销的或者期满不再续展的,自撤销或者注销之日起一年内,商标局对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不予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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