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 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
追究治安处罚行为的时限为六个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六个月内未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予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治安处罚超过六个月过处罚期。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
行政处罚追究期限,是指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可依法实施行政处罚的期限,该期限届满后对该违法行为不再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对行政处罚追究期限另有规定的法律,目前主要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
罚款的执行包括当场收缴和到指定银行缴纳两种: 1、当场收缴; 2、到指定银行缴纳。除上款规定的情形外,其他罚款应告知当事人在限定的时间到指定的银行缴纳。到期不缴纳的,可以按日增加罚款一元至五元。拒绝交纳罚款的,可以处十日以下拘留,罚款仍应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93人已浏览
320人已浏览
111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