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
关于“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可以取保吗”,给您的回答是:不能。非法买卖制造毒物品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在境内非法买卖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关于办理制毒物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条规定的制毒物品犯罪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主要考虑了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制造甲基苯丙胺或者海洛因所需的易制毒化学品是原料还是配剂、可替代性(或必要性)、数量大小来确定的。如果是原料、可替代性差、制造同样重量毒品所需要数量小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就低;反之,定罪量刑数量标准就高。 2.保证既最大限度地打击制毒物品犯罪行为,又不影响工农业生产和人们的日常生活需要。《意见》在制定过程中还考虑了易制毒化学品在工农业生产和人们日常生活中的使用程度、使用量的大小。例如,甲苯、高锰酸钾、硫酸、盐酸等为常用的化工原料,且使用量较大,为防止因规定数量过低而导致打击面过宽,为其规定了较高的定罪量刑数量标准。 3.参考《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附录中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在同一定罪量刑数量标准下的不同品种易制毒化学品,按照《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的分类标准依次排列顺序,第一类排在前面,第二类居中,第三类排在最后。
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国家统一管制的醋酸酐、乙醚、三氯甲烷或者其他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配剂。至于什么是“其他”,法律没有具体规定,需要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参照联合国公约作出具体规定。可以参照《公约》中附表所列的几种可用于制造毒品的化学物品,这些物品是麻黄碱、麦角新碱、麦角胺、麦角酸、1-苯基-2-丙酮、伪麻黄碱、醋酸酐、丙酮、邻氨基苯甲酸、乙醚、苯乙醚、哌啶,并规定这些物质可能存在的盐类包括在内。
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麻黄碱、伪麻黄碱及其盐类和单方制剂五千克以上不满五十千克;麻黄浸膏、麻黄浸膏粉一百千克以上不满一千千克; 2、醋酸酐、三氯甲烷二百千克以上不满二千千克; 3、乙醚四百千克以上不满三千千克; 4、上述原料或者配剂以外其他相当数量的用于制造毒品的原料或者配剂。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7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44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