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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公司法》只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转让股份有限制。对有限责任公司是没有限制的,只要公司股东会决议通过,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就可以向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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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相对于有限责任公司来说,股份有限公司更偏向于资合性,因此,股份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的公信力就尤为重要,为了制约和促使股份有限公司中董事、监事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有效地履行其职责,股份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持有股份公司出资对外转让时,法律也作出向相应的限制。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141条的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以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 由此我们可以知道,股份有限公司对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的股份转让限制还是比较严格的。
1.股东 (1)发起人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因司法强制执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发起人持有的股份的转让有何限制《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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