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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诈骗可以到所在地的经侦大队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
一旦发现涉嫌诈骗,应根据《》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报案,应按事件的性质和法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的规定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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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旦发现涉嫌诈骗,应根据《》中“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报案,应按事件的性质和法定的案件管辖范围及时向有关司法机关报案”的规定报案。报案可以用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属于口头报案的,接待的工作人员应当写成笔录,经宣读无误后,由报案人签名或盖章。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
借款合同诈骗可以到所在地的经侦大队报案《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百零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权利也有义务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举报。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7条的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大队/经侦支队报案。最后,我们应该准备哪些备案材料?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8、受害单位资金、样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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