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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二十八条的收养条件和程序适用于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住的地方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于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住的法律。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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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 第二十八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法院地法律。
适用受理案件的所在地法律的规定,如果由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诉讼,适用我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的政策规定。如该案件由外国法院管辖的,亦应适用外国法院所在地的法律。但不得违反我国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我国的涉外离婚以法院地法为准据法,包括离婚的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均适用受理离婚案件的法院所在地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我国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我国法院受理的涉外离婚案件,离婚及因离婚而引起的,适用我国法律。认定其婚姻是否有效,适用婚姻缔结地法律。
1、第21条规定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子女的,应当提供其所在国的证明材料(如年龄、婚姻、财产、健康等),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该收养人应当与送养人订立书面协议,亲自向民政部门登记,并到指定的公证处办理收养公证。收养关系自公证之日起成立。2、加入海牙收养公约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于1993年5月29日经海牙国际私法会议第17次外交大会通过的、2000年11月30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代表签署的《跨国收养方面保护儿童及合作公约》;同时声明: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履行《公约》赋予职责的中央机关。二、《公约》第十五条至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中央机关职能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委托的收养组织——中国收养中心履行。3、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28条收养的条件和手续,适用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的效力,适用收养时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收养关系的解除,适用收养时被收养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地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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