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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抗辩权的种类主要包括: 1、同时履行抗辩权。没有履行顺序的,合同双方都可以行使此抗辩权; 2、先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义务人未履行先行...
双务合同中履行抗辩权包括先履行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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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法律依据】
1、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互负,没有相继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有权在对方履行前拒绝其履行要求。当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二、先履行抗辩权:当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时,有先后履行的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再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三、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当事人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但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停履行。 (一)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3)失去商业信誉; (4)其他情形,如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债务的能力。
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的条件是: 1、同一双务合同中,合同当事人互负债务; 2、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已经到来; 3、一方没有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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