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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
结婚后,女性父母赠送的房子一般是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女性父母明确表示只给女性一个人所有的话,就必须认定自己孩子的个人赠送,不是夫妻的共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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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对应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作了规定。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父母赠与房子给子女。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子女一方,则属于一方的财产,如果发生离婚纠纷对该不动产的所有权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如果没有指明或者共同财产界定不明,一般就认为是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是婚后夫妻一方父母所赠予的房产,但是没有明确指明或者只说赠予给是夫妻的,那么就是视为夫妻的共同财产。而根据《婚姻法》中解释三的第七条规定,在婚后若由一方的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而产权登记在出资人的子女名下的,可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就应当认定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若由双方的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并且将产权登记到一方子女名下的,则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所共有,但是如果当事人有另外的约定的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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