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父母死后,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或者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义务抚养父母已经死亡的未成年子女。同时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
如果孩子的父母双亡,则孩子由具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抚养;兄、姐;而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第一,根据《民法通则》的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下列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裁决。第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4条: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时可以将民法通则第16条的规定视为指定监护人的顺序。前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无监护能力或者对被监护人明显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被监护人有利的原则,从后一顺序有监护资格的人中择优确定。被监护人有识别能力的,应视情况征求对被监护人的意见。监护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顺序中的数人。第三,根据现行的《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28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第29条:有负担能力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第35条:离婚后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第48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抚养费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如果父母去世,孩子的监护权一般归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所有。同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弟姐妹有义务抚养父母去世或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兄弟姐妹。根据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义务抚养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法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和外孙子女。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49人已浏览
129人已浏览
180人已浏览
14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