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附表34)。...
受送达人或者其同住成年家属拒收《决定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人员到场并说明情况,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事由...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听证应当遵循公开、公正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的业务、技术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进行。听证实行告知、回避制度,并依法保障当事人的陈述权和申辩权。
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管辖。
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撤销药品、医疗器械批准证明文件或者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组织听证。对较大数额罚款的划定,依照本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的具体规定执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604人已浏览
232人已浏览
2,421人已浏览
22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